教育部印发的《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,新办法在总则中明确了学籍管理的目标,即提升规范化、科学化、数字化水平,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利。管理体制上,实行省级统筹、分级负责、学校实施,各级职责清晰,比如省级制定细则,学校负责信息采集上报。
学籍建立与更新方面,学生入学2个月内要建学籍档案,以电子档案为主。学籍号一人一号、终身不变,严禁虚假、重复建学籍。对特殊学生,如境外学生、缓学学生、特殊教育学生等,都有明确规定。
学籍变动管理遵循“一人一籍、籍随人走”。升学、转学、休学等都有严格流程和时间要求,如办理转学要求10个工作日内要完成核办,跨省转学实现“一网通办”。同时,要做好控辍保学,普通高中退学需备案。